为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,增强研究生组织性、纪律性,学院本着规范性管理原则,对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的相关纪律做出规定。
第一条 凡是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、学术研讨会及其他重大学术会议,参会者均须提前15分钟入场;若有会务安排,则须提前30-40分钟到场。
第二条 参会者不得迟到早退,不得无故缺勤、旷会。因故无法参加者,需提前1天向学院请假,相关请假事宜参考《烟台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考勤与请假制度》,严格遵守请假程序。
第三条 参会者须入场签到,不得代签,签到后方可领取学术讲座表;如出现代签或无故缺勤情况,会务人员需第一时间向负责人员反映情况,核实原委,并实施相应举措。
第四条 参会者应具有良好的组织性、纪律性,文明言行;严禁带食物、有色饮料等入场;着装正式,忌短裤、拖鞋等暴露衣着;严格遵守讲座秩序,手机自觉静音;避免不合时宜的讨论、发言。
第五条 参会者须保持场地干净整洁,不得乱扔垃圾,按要求认真清理场地卫生;公共物品使用后放归原处,不得随意破坏,不得私自带出场地,如有违反者,须按价赔偿。
第六条 参会者自备纸、笔,严格做好讲座记录,认真填写《学术讲座登记表》,并在讲座结束后的三日内由班长提交给研究生会主席,由主席负责归档。
第七条 该规定由烟台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,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;其他未尽事宜,由学院酌情修订、考量。
烟台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二〇一八年十月